客车有单层的,也有双层的;有铰接的,也有牵引挂车型的。有两门、单门式,或备有行李舱。多数客车采用柴油机驱动,目前也有纯电动车,全金属车身。按照乘车人数计算所耗用的能源和所占的道路面积,公共交通车辆要比个人车辆经济,这是许多国家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客车的主要原因之一。从世界范围而言,轿车制造和普及比较广泛,因此作为公共交通主体的客车制造业,无论是从设计理念还是设计技术,都表现出相当成熟,欧洲的客车技术水平和科研能力居世界首位。中国客车业的设计能力和制造水平,在国际上占有重要的位置。
乘用车的所有座椅(第三排及第三排以后的可折叠座椅除外)均应装置汽车带,座位数不大于20(含驾驶员座位,下同)或者车长不大于 6 m 的客车及设计时速不小于 100 km/h 的货车和半挂牵引车的前排座椅应装置汽车带。长途客车和旅游客车的驾驶员座椅、前面没有座椅的座椅及前面护栏不能起到必要防护作用的座椅应装置汽车带;当(同向)座椅的座间距大于1000 mm且座垫前面沿座椅纵向不大于 600 mm 的范围内没有能起到防护作用的护栏或其它物体时,也应装置汽车带。
市政府组织成立由市主管部门和规划、计划、财政、审计、公安交管、物价、住宅等部门和专营企业的有关专家、人员以及市劳动模范、文明市民的代表组成的公共大巴专营监管委员会,加强政府、社会和乘客对公共大巴专营的监管与沟通,并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公共大巴专营权的授予和撤销、以招标形式授予特定线路专营权等重大事项; (二)审议、协调本规定实施过程中涉及多部门的重大管理事项; (三)听取市主管部门提交的专营权中期评价报告; (四)不定期组织听取专营企业和社会对专营线路服务的意见; (五)为改善城市公共大巴服务条件和环境向市政府提供咨询意见。
小型客车是指用于载运乘客,除驾驶员坐位外坐位数不超过16座的“客车”。在中国常指车长大于3.5m且小于或等于7m,厂定总质量大于3.5t且小于或等于7t的载客汽车。中国国家标准《机动车辆和挂车分类》(GB/T15089—2001)统一按国际标准将这类客车定义为乘客坐位数超过8个,且总质量不超过5t的载客汽车。小型客车近年来发展较快,多采用专用底盘或轻型货车底盘改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