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详细页面

    重庆银行承兑汇票受理,为大小客户解决票据兑现难题

    2024-05-29 05:20:01 70次浏览
    价 格:面议

    见票即付是付款人于“见票”时即应付款。亦即把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票据(见票)之时作为到期日,由付款人即刻付款的制度。见票即付的票据没有承兑制度。支票以及即期汇票、即期本票属于见票即付的票据。其到期日的确定权在持票人手中,何时提示,则何时到期。提示之后,即须付款,到期曰与付款日为同,也没有付款提示期间。为防持票人久不提示的不利局面,一般则规定在发票后一定期间须为付款提示,否则丧失追索权。

    由银行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银行承兑汇票;信誉卓著的企业承诺到期付款的汇票称为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信用体系在我国尚未完全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使用范围并不广泛,我们经济生活中大量使用的是银行承兑汇票。

    汇票承兑

    付款单位出纳员在填制完银行承兑汇票后,应将汇票的有关内容与交易合同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填制“银行承兑协议”及银行承兑汇票清单,并在“承兑申请人”处盖单位公章。银行承兑协议一般为一式三联,银行信贷部门一联,银行会计部门一联,付款单位一联,其内容主要是汇票的基本内容,汇票经银行承兑后承兑申请人应遵守的基本条款等。待银行审核完毕之后,在银行承兑协议上加盖银行公章或合同章,在银行承兑汇票上加盖汇票专用章,并至少加盖一个经办人私章。

    适用对象

    适用于银行承兑汇票包买的公司:

    1.存在改善财务状况需求的大型集团客户,尤其是各级国资委监管的大型国有企业。

    2.财务制度较为严格,希望降低票据应收风险的企业,主要是大型外商投资企业。

    银行承兑汇票包买的优点:

    1.买方的终付款风险转由银行承担,在基础交易真实合法的基础上,银行对已支付的贴现款项无追索权。

    2.卖方远期应收票据变为即期的现金收入,财务状况得到实质改善。

    3.卖方资金周转率提高,便利资金周转。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0人参与
    最新评论
    • 暂无评论,沙发等着你!
    被浏览过 197832 次     店铺编号35223489     网店登录     免费注册     技术支持:爱楼吧     专属客服:杨宇    

    1

    回到顶部